2014年12月16日,中冶美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轉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中冶美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14]1129號),主要內容為:
一、原則同意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調整方案。同意北京興誠旺實業有限公司以69390萬元債權和5140萬元現金參與認購部分非公開發行股票。
二、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為69526.3035萬股,其中北京興誠旺實業有限公司和中冶紙業集團有限公司分別持有14500萬股和8563.1048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分別為20.86%和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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