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集體林權流轉對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動現代林業建設和增加農民收入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加強林權流轉管理,防范林權流轉風險,保障廣大農民、林業經營者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洪江市林權辦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推進和規范林權流轉管理工作,一年來,共辦理林權流轉397宗地,面積9081畝,辦理林權抵押貸款登記15宗,抵押面積12740畝,抵押貸款金額4550萬元。
堅持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原則,切實保障農民林地承包經營權。按照“流不流轉是農民的事,轉多轉少是市場的事,規不規范是政府的事”要求來規范林權流轉,確保林權流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的政策進行。
規范林權流轉秩序,防范林權流轉風險。進一步加大林權流轉引導和規范,依法流轉的未經林權權利人同意的不得流轉,集體統一經營的林地和林木進行流轉時,流轉方案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再到產權交易中心掛牌流轉。正式流轉的一律采用省廳印發的《林權流轉合同書》格式文本。
認真做好林權流轉相關服務工作。建立健全林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制度,為規范林權流轉提供制度保證,依法依規做好林權變更登記、抵押貸款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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