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市生態環境局蒼南分局對金鄉轄區包裝印刷業進行了“大排查”,兩家印刷企業因環保違法,被執法人員當場發現。目前,這兩家企業已被責令立即整改,并將面臨相應的行政處罰。  
兩家印刷企業環保違法 當執法人員走進金鄉第三工業區一家印刷廠時,該廠印刷車間正在生產,車間大門敞開,車間排風扇正在向外排風。執法人員在現場聞到明顯的印刷氣味,打開電箱發現該企業廢氣治理設施的電閘并未開啟,廢氣處理設施處于關閉狀態。 此外,執法人員在金鄉鎮第二工業園區宏業路排查時發現,一彩印廠廢氣治理設施排氣口旁的綠植葉片紋絲不動,這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懷疑。走進該企業,執法人員的懷疑得到了證實,該企業廢氣處理設施確實沒有正常運行。 

并將面臨相應的行政處罰 這兩家企業均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兩家企業均被責令立即整改,并將面臨相應的行政處罰。 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部分企業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防治意識不強,以為裝好污染防治設施就“萬事大吉”了,殊不知對污染防治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正常運行才是環境監管的重中之重。 今后,溫州市生態環境局蒼南分局將加強宣傳,不斷強化企業環保觀念,督促企業做好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和運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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