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1月3日,山東省諸城市環保局對諸城市新科盛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公示。 
該項目用地面積1931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8847.31平方米,新購置紙板生產流水線2200型、高檔印刷開槽機、高速訂箱設備共6臺套,年加工100萬㎡紙板、紙箱。 
據悉,該項目于2017年建成投產,一直未辦理環評手續。2017年8月,諸城市環境保護局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公司停止建設和生產,并處罰款。 為此,諸城市新科盛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相關單位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通過現場調查和資料搜集,相關單位按照國家有關環評技術規范要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 諸城市環保局認為,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城市總體規劃,在采取了環保措施的前提下,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較小,因此從環保角度講,該項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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