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開放日,普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知識,展示了衢州發生過的一些真實案例。
“雙熊貓”注冊商標是浙江省著名商標稱號,曾被福建、麗水的企業模仿了包裝,裝潢,并市場上銷售,甚至還賣到了衢州,造成市場的混淆和誤認。于是,衢州雙熊貓紙業有限公司將這些高仿者告上了法庭。
在審理過程中,經衢州中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被告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衛生紙產品包裝上使用與雙熊貓公司的“雙熊貓”牌縐紋衛生紙產品特有包裝、裝潢相近似的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及時清除市場上現存的上述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衛生紙產品;同時賠償雙熊貓公司的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5萬元;超市立即停止銷售上述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衛生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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