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吉安市出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以穩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強化水污染源頭控制,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到2020年,國家考核和省級考核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100%;國家考核的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III類,省級考核的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總體高于95%;完成省政府規定的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根據方案,下一步,該市將全方位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農村面源污染等;圍繞重點地區、重點行業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空間布局,保護生態空間,促進綠色崛起;從源頭節水減污,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加強工業、農業、城鎮節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全力保障飲用水源安全,強化河湖水生態安全保護,整治城鄉黑臭水體,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
方案明確,各縣(市、區)政府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市政府將對各縣(市、區)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將約談相關政府或部門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水環境污染事件,以及干預、偽造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導致水環境質量惡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將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實施終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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