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近日印發《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到2020年,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70.2%,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98%。
《方案》明確了由江蘇省國土資源廳負責或參與的六項重點工作。一是土地開發利用確保留足河道、湖泊和濱海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保證生物棲息地、魚類洄游通道、重要濕地生態空間。二是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規模。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嚴格依據水資源、水環境承載力評估結果布局。三是在制定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總體規劃時,進一步明確環境保護要求。四是優化全省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飲用水源地、城市水體等監測網絡。五是嚴格控制地下水禁采。六是防治地下水污染,對徐州、宿遷市7個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源,開展補給區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強化補給徑流區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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