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發。該方案將蘇州市近階段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分為10條,共計49款、85項措施,并明確職責、分解任務,承擔任務單位涉及我市所有地方政府(管委會)及35個市相關部門。同時制定目標質量,要求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和《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簡稱《省方案》),全面改善水環境質量,結合實際,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簡稱《市方案》)!妒蟹桨浮钒凑铡肮澦畠炏、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強化源頭控制,對江河湖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綜合治理,注重“安水、暢水、活水、清水、節水”導向,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同時,《市方案》強化考核問責,強調建立健全“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
《市方案》把蘇州市近階段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分成10個方面的內容,包括:深化工業污染防治、提升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水平、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環保執法監督、強化科技支撐作用、全力保障水環境安全和加強組織實施等,因此,又被稱為蘇州水污染防治的“水十條”。
具體目標是,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污染嚴重水體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到本世紀中葉,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蘇州市的“水十條”涉及85項工作措施,充分體現蘇州特色。其中,突出了蘇州的先行軍導向,提出在蘇州市太湖流域開展城鎮生活污染處理廠尾水排放執行地表水Ⅳ—Ⅴ類標準試點,在蘇州市太湖流域率先開展水環境生態功能分區管理試點等創新性、示范性任務;一些具體工作措施結合蘇州實際做了細化整合,突出工業、生活、農業、船舶污染防治等問題導向,增加了水生態功能分區試點、濕地保護、環境損害賠償等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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