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吉林長春市環保局獲悉,日前,長春市政府印發《長春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全面啟動水污染防治工作。到2020年,飲馬河、伊通河、卡岔河、沐石河等水質消滅劣Ⅴ類,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地下水質量國家和省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
或搬遷改造或關閉
方案要求,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土地開發利用要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在2017年年底前退出。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
2017年年底前,所有的工業集聚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或建議撤銷其園區資格。
水源保護區上游將建人工濕地
在國家級濕地類型的保護區、重點濕地區及國家濕地公園中被私自開墾的濕地,要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實現退耕還濕。加大農安波羅湖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力度。2018年年底前,全市在水源保護區上游、污水處理廠下游、重污染河流流經區域等重點區域建設人工濕地。到2020年,全市天然濕地的保護率達到66%以上。
2020年將建完備用水源
或應急水源
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年底前,日供水1000噸或服務人口10000人以上的水源要全面完成保護區劃定。建成區在2020年年底前,榆樹市、農安縣、德惠市和九臺區、雙陽區在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
加強石頭口門水庫、新立城水庫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供水全過程監管,城市建成區自今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
明年年底前
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
完成城市建成區水體排查,公布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2017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明年建成區污水
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落實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到2017年,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今年年底前,一律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達標改造。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明年年底前,全市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環保不達標企業將被停業關閉
從今年起,環保部門要每季度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結果向社會公布。
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者落實賠償制度。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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