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獲悉,2015年度海南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分別為5、9、35、20微克/立方米,圓滿完成環境空氣質量國家考核目標任務,預計考核等級為優。
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是落實省政府和環境保護部簽署《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的重要工作,也是落實省政府部署的生態環境保護六大專項行動之一。去年,我省制定實施《海南省2015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推進重點行業脫硫、脫硝和除塵改造,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提升燃油品質,淘汰黃標車,淘汰或升級改造土法熏烤檳榔,防治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工作,為我省大氣環境除去“烏煙瘴氣”。
此外,環保部門從去年12月25日起每日對外發布空氣質量預報,開展環境質量預報預警,主動應對季節性空氣質量下降態勢,對環境空氣質量明顯下降的市縣共發出40份預警函,及時預警和調度,落實應急措施;并加強重點區域現場督查,啟動約談機制,對環境空氣質量PM10指標未達到國家考核標準市縣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全面推進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完成考核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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