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著力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激活林業發展要素,釋放林業發展潛能,為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增添活力。
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楚雄州先后出臺《楚雄州深化林業改革專項方案》、《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經濟林木確權頒證工作的意見》和《楚雄州林業局關于做好經濟林木確權頒證工作的實施意見》。草擬《楚雄彝族自治州松花粉采集管理辦法》并通過州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待發布后實施。集體林地、林木流轉進一步規范,林農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
截至2015年末,全州共發放經濟林木權證30108本,發證面積79.48萬畝;林權抵押3354宗,林權抵押貸款面積達56.14萬畝;林權抵押貸款金額12.50億元,林權抵押貸款余額7.68億元;林權流轉9071宗,林權流轉面積115.35萬畝,流轉金額4.7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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