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上海市委舉行常委會,原則通過《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到2017年底前,基本實現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污水處理廠達到一級A標準,建成區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到2019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到2020年,基本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地表水體,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秾嵤┓桨浮饭舶才胖卫泶胧270余項,重點包括保障飲用水源安全、加快污水廠網建設、整治農業和農村污染、嚴控工業污染、深化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強水生態系統保護等六個方面。保障措施包括強化組織落實、實施綜合管控、嚴格執法監管、強化公眾監督、加強科技支撐、創新投入機制。
水污染問題成因復雜,既有現實和客觀因素,也是治污能力水平、產業結構調整、農田禽畜牧場治理情況的綜合反映,整治成果非常容易反復。通過多年滾動實施環保三年行動計劃,上海市基本形成了標本兼治、監管并舉的水污染防治體系,綜合整治使得大江大河的水環境有了根本性改變,但中小河道問題依然十分嚴峻。水污染防治既要高度重視、更要形成合力,各項工作不在于口號,而在于實干。上海將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根據綠色發展理念和水環境保護各階段的特點,進一步加強統籌,齊心協力持續推進,共同努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并以《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公布為契機,以更大決心、更大力度、更高標準、更嚴措施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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