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東北環保督查中心近日赴東北三省督察新環保法貫徹實施情況,同時了解新法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有關部門對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記者隨督察組看到,東北三省高度重視貫徹執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在加快環保法治建設、強化環境執法能力方面各具特色,有所創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從督察情況看,三省環保部門與公安司法部門的聯動機制初步形成,環境執法手段得到強化,新環保法實施有序落地。截至7月底,東北三省共實施行政處罰案件3081件,罰款總額10051萬元,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67件,罰款數額4342萬元;查封、扣押案件50件;限產、停產案件119件;移送適用行政拘留案件94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7件。
開展利劍斬污行動,全面整治違法企業
黑龍江省下發了《關于建立全省環境保護與公安部門環境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環保部門與公安部門環境執法聯動協作機制,規范了案件移送程序,明確了移送范圍,并按環境保護部要求,建立了案件移送報告機制,每月對相關工作開展和查處情況進行信息調度。同時,環保部門協調發改、國土、住建等15個部門,開展了全省環境保護大檢查。
在強化環境執法手段方面,黑龍江省應用移動執法系統開展現場執法,省環境監察局已全面使用移動執法系統,哈爾濱、齊齊哈爾等地也開始利用移動執法系統開展現場執法工作。全省還建立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計算機輔助系統,通過在執法現場端輸入違法情節、次數、企業性質等參數,由系統自動生成處罰金額,處罰裁量由估算轉為精算,有效減少了行政處罰的人為干擾,進一步明確了法定環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邊界。
為提升環境執法效能,解決環境監管中權責交叉、重復檢查、多頭執法等問題,黑龍江省環保廳建立了“屬地監管、層級監督、差別執法、分類指導”的環境執法模式,根據企業排污量及類型等因素,確定了一般污染源、建設項目、危險廢物、自然生態和核與輻射類共五大類監管對象的檢查內容,明確了省、市、縣三級監管部門監管對象、時間、頻次的不同要求,進一步明晰了各級環保部門的執法主體責任。
黑龍江省環保廳協調發改等15個單位在全省開展“利劍斬污”系列執法行動,全面整治違法企業。細化了全省檢查重點,明確了各部門責任分工,以“全覆蓋、零容忍、明責任、嚴執法、重實效”為總體要求,進一步摸清排污單位底數、產污節點和環境管理薄弱環節,全面排查整治環境違法問題,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創新機制,由督企向督政轉變
為全面貫徹新環保法,吉林省由省政法委牽頭,省公安廳、檢察院、法院、環保廳等部門聯合發文,建立和完善環境司法、執法聯動機制。多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加強全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建立了聯席會議等銜接機制,確保環境執法與司法聯動取得實效。
為強化環保部門的督政職能,吉林省環保廳專門成立綜合行政管理及執法監督協調小組,具體工作落在巡查應急中心,負責全省環境綜合督察的牽頭工作。制定了《吉林省環境保護廳綜合督察工作(暫行)辦法》和《吉林省環境保護廳綜合督察工作方案》,對全省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履行環境保護職責情況進行綜合督察。
在東北環保督查中心的支持和督導下,吉林省對松原、遼源兩市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了綜合督察。對松原市存在的6個方面、16類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并與市政府主要領導簽訂了綜合督察備忘錄。從整體情況看,督察得到了企業、行業部門、基層環保部門及政府的支持,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此外,吉林省環保廳從加強協調指導入手,充分調動基層環保部門的積極性,加大對環境違法案件的督辦力度,每半月實施一次調度,每月進行一次匯總,每季度進行一次通報。加強上下級溝通配合,對環境違法案件線索認真核實,及時立案,及時查辦,及時移交。今年上半年,僅超標排放國控污染源案件,省環保廳就轉地方辦理60件。
同時,吉林省環保廳與省公安廳聯合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保護生態環境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全省環保部門共向公安部門移送重點案件10起,其中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
對實施程序作出規定,確保新環保法有序落地
今年初,遼寧省圍繞落實新環保法及其配套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先后制定了4個暫行規定,即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規定、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規定、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暫行規定和實施查封、扣押暫行規定。
遼寧省環保廳表示,這4個暫行規定的出臺,一是有利于新環保法有序落地,二是有利于嚴格依法行政,三是有利于維護和保障相對人合法權利,四是有利于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目前,遼寧省已經初步構建起了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一是推動組建了省環境安全保衛總隊。二是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設,下發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關于辦理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移送和證據認可程序的暫行規定》。三是強化隊伍培訓,從強化環!搽p向培訓入手,通過模擬案件辦理、典型案件剖析等形式,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在環保與公檢法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遼寧省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已經取得了初步戰果。全省公安機關與環保部門聯動執法1509次,聯合整治突出環境問題284個;全省共立案環境污染犯罪案件80起,破案7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9人,刑事拘留66人,逮捕19人,其中已起訴29起、57人;查處環境違法治安案件91起,行政拘留74人;查處阻礙環保部門行政執法治安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
作為省會城市,沈陽市正探索建立更廣泛的司法聯動模式。例如在市檢察院設立環境與資源瀆職檢查處、在法院設立環境與資源審判庭、在市紀委建立環境與資源瀆職監察室。公、檢、法、環四家聯動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能,今年上半年,辦理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0件,比去年同期增長近一倍。
以新環保法實施為主線,推動地方提高執法水平
記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在區域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任務更加繁重的形勢下,東北環保督查中心堅持以貫徹實施新環保法為主線,推動地方不斷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采取督辦調度等方式,督促地方加快執法信息公開,建立環境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同時加大對惡意環境違法案件查辦工作的督察力度。
開展重點城市綜合督察。會同地方環保部門對大連市、大慶市、松原市、遼源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綜合督察,進一步強化了地方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在對大慶市的督察中,現場檢查了33個排污單位,共發現12個方面的問題和8家環境違法企業,提出了4個方面的督察建議。在督察推動下,大慶市政府制定了《全市環保重點工作推進方案》,提出了106項工作任務,逐一明確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
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督察。為推動落實“大氣十條”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重點對遼寧中部城市群和長春、哈爾濱等11個城市進行了現場督察。受環境保護部委托,結合污染減排年度核查工作,及時向遼寧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反饋了督察發現的突出問題,針對伊通河水污染防治問題,約談了長春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目前,各項整改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通過暗查、突擊檢查等方式,對撫順市采暖期空氣質量明顯下降問題、吉林市松花江部分江段污水直排問題、錦州市大凌河水污染反彈問題等進行了重點督察,嚴肅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企業。
狠抓典型案件,以案明法。據了解,今年以來,東北環保督查中心在督察中共發現存在各類環境違法問題的企業189家,均移交地方進行查處,其中,由地方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案件4件、實施按日計罰案件19件、實施停產限產案件8件、實施查封案件1件。同時,針對稽查發現的部分地區環境執法部門查處不到位和不規范等問題,及時提出了稽查意見,幫助基層提升了環境監管執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