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境保護法》頒布后,甘肅省環保廳通過組織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將新《環境保護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措施不斷在全省各行各業廣泛傳播,借以提高廣大公眾參與保護環境的意識,強化政府的環境監管責任及企業的環境主體責任。
《環境保護法》在我省執行的半年期間,隴原掀起了一場“鐵腕治污”風暴,現場檢查、查封扣押、按日計罰、責令限產停產等措施,成為推動環境保護的重要發力點。
面對環保方面的歷史欠賬和新形勢新要求,以環保部門為牽頭單位的相關職能部門通過嚴格的環境執法保護,以嚴厲有效的環境執法來“倒逼”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遏制住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的滋生和蔓延。
全省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
近日,備受關注的武威榮華公司沙漠排污事件調查處置工作已經完成,有關部門除了對污染企業關停外,還啟動了問責機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目前,排污企業涉案生產項目已停止生產,并被罰款和追繳排污費共319萬元人民幣。
武威榮華公司向沙漠排污問題發生后,為準確掌握沙漠周邊區域工業源、生活源廢水排放去向,2015年3月14日至3月27日,全省各地開展了沙漠涉水企業大排查,省環保廳組成專項督查組,對各地排查情況按照10%的比例進行了抽查。排查重點以黃河為界,對河西地區15個縣區100多個鄉鎮進行了排查;對河東慶陽北部、甘南、白銀3地5縣區24個鄉鎮進行了排查。共排查各類環境問題76個,現場關停企業4家,下達環境監察建議書21份。
同時,為深刻汲取武威榮華公司排污事件教訓,全面整改存在問題,嚴防類似問題發生,不久前,省環保廳召開專題會議,分析了武威榮華公司向沙漠排污的環境違法案例,借以敲山震虎。
面對環保方面的歷史欠賬和新形勢新要求,依據新環保法賦予的職權,全省環境執法工作正在由被動查處向主動出擊轉變。2014年10月份,我省在全國率先部署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明確了15個省直部門的工作任務;細化了水、氣、重金屬、危險廢物等9個方面的工作重點;并分階段對安排部署、自查整改、工業園區、沙漠排污、建設項目等內容開展了5次專項督查,共發現6個方面的371個問題。截至目前,各地已整改完成237個,正在整改134個,整改完成率達64%。
環境行政執法和公安司法形成聯動機制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頒布以后,我省環保部門積極加強與公檢法等機關的協作配合,建立了環境行政執法和公安司法聯動機制、環境違法信息共享機制,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提供了保障。
蘭州市率先成立了公安環保分局,定西市環保局與公安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環境保護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的意見》,形成了環境執法合力。
今年4月17日,蘭州勁源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蘇某因污染環境罪,被永登縣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50000元。經查:2014年6月以來,蘇某經營的蘭州勁源有限責任公司向永登縣苦水鎮大路村三社東山溝內非法傾倒氟化物含量嚴重超標的危險廢物約140噸。蘇某因涉嫌污染環境罪先后被刑事拘留、批準逮捕、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蘇某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應當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4月15日,慶城縣環保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慶城鎮教子川村十里坡傾倒有大量污染物,已造成周圍約2畝林地污染。慶城縣環保局提取樣品送市環境監測站進行了化驗分析,確定污染物為石化行業清罐含油污泥,屬危險廢物。經當地公安部門偵查發現,寧夏鹽池縣雙發危險貨物運輸有限公司4名犯罪嫌疑人在承運某企業清罐油泥過程中,擅自將兩車油泥傾倒,造成教子川林地污染。2014年10月27日,慶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3人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15年1月8日,對外逃后抓捕的另1人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今年以來,全省共查處環境違法建設項目14個,對26家企業實施限產停產,對17家企業實施了查封扣押,對3家企業實施了按日計罰,對3家企業責任人進行了刑事拘留,對3家企業責任人移送行政拘留,罰款431.81萬元,有力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
多種監管方式助力環保執法
針對違法企業慣用的暗管偷排、隨意傾倒處置、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等伎倆,環保執法部門創新監管方式,對企業開展夜查、節假日抽查、錯時執法、突擊檢查、飛行監測等新手段。
今年3月26日,平川區環保局在一處煤礦檢查時發現,該礦不僅在工業廢水處理站私設排污口,而且將處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到附近低洼地帶。為此,平川區環保部門在3月27日作出處理決定,要求該礦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整改,并依法對該礦超標排放的生活污水征收排污費6270元,處罰款31350元,依法對該礦工業廢水處理站私設排污口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征收排污費7382元,征收超標排污費36911元。一名企業責任人被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行政拘留。
甘谷縣環境監察人員對無環評手續、無任何污染防治設施,且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氣污染對周邊居民正常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甘谷縣盤石村甘通公路旁的一家白灰廠于1月13日下達了責令停產通知并依法進行了查封。1月23日,分別對磐安鎮四十鋪農場316國道旁的兩家建材廠和磐安鎮廢舊塑料加工廠下達了責令停產通知并依法進行了查封。
天水市環境保護局責令以上企業停止生產,對違法生產企業移送公安部門依法進行追責,被查封的4家企業屬于工藝落后,已被移送甘谷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依法進行淘汰并報當地政府關停。
同時,環保部門利用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提升環境執法信息化監管水平。2014年全省環境行政處罰共立案455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455起,下達責令改正決定394起,已執行441起,結案441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2起,罰款金額1553.23萬元,社會公開處罰決定398起。
完善環境監管執法制度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違法排污企業環境違法成本過低、綠色先進工藝投入大、政府環境責任不足等已經成為環境治理的難點所在。
對此,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個別市縣級政府一味注重發展經濟,對嚴格環境執法心存顧慮,環境規劃、立法和政策介入相對滯后;部分環境執法人員對新法認識不足,把握不準,執法過程中混淆了嚴格執法與服務發展的概念;部分企業不能正確處理經濟利益和社會責任的關系,為了追求既得利益,漠視環保法律法規,私自停運環保設施、超標排污、偷排偷放,把利益留給自己,污染留給社會,責任推給政府。
有關環保人士表示,要徹底斬斷污染黑手還需從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嚴格執法、推動技術研發、制度建設等多方面同步發力。
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開展駐廠檢查、突擊徹查,不斷提升環境監察人員的能力素質;利用大檢查督查、巡查和夜間查、雨天查、節假日查的辦法,選定重點地區開展稽查;持續加大對第三方運營單位的管理力度,重點抽查數據造假、篡改數據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持續加大“12369”飛行檢查頻次,每月定期通報環境信訪案件查處情況,實現環境執法檢查經常化、常態化、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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