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安徽省蚌埠市環保系統共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20余人(次),立案處罰環境違法排污企業8起,處罰金額近100萬元,責令兩家企業停產整治,1家企業限制生產,移送公安部門行政拘留兩人,有力地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
據介紹,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私設軟管將曝氣池內未經處理的污水非法排入淮河。環境監察人員對企業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并對這家公司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五河縣環保局于1月17日對這家企業下達相關法律文書,責令其停產整治,拆除偷排軟管并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全面技術改造,對私設暗管偷排廢水和廢水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罰款45萬元。這家公司已于1月19日全面停產,相關罰款也于2月9日執行完畢入繳國庫。
1月20日,蚌埠市環境監察支隊依法查處了某飼料廠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未執行環!叭瑫r”制度、擅自違法生產案件。1月22日,按照新《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要求,蚌埠市環保局對這家企業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這家企業停產,并監督執行到位。
2月3日,蚌埠市環境監察支隊淮上大隊在日常執法巡查過程中發現,有企業利用私自改裝的農用槽罐車,偷拉企業廢水廢泥,并在梅橋鎮胡口村附近耕地內人工開挖的土坑滲排。市環保局立即對此進行了立案調查,并按照新《環境保護法》要求,責令其停產整治,限期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在針對其環境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3萬元處罰決定的同時,對企業直接主管人員和具體組織實施環境違法行為人員移送公安部門行政拘留。這也是蚌埠市首例對實施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主管人員和具體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
在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的同時,蚌埠市環保局積極通過舉辦專題學習會等方式,分別對全市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和全市320多家企業負責人開展系統的新《環境保護法》培訓,提升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貫徹執行新《環境保護法》的能力水平,增強企業單位守法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