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縉云、桐廬、常山等縣政府相繼召開常務會議,研究國有林場改革工作,3個縣所轄4個國有林場改革方案獲得通過。至此,浙江省列入國家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的89個林場中,已有60個林場改革方案獲得同級政府審議通過。
縉云等3個縣在國有林場改革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浙江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在充分調查研究所轄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資產、機構人員經費、經營管理等情況基礎上,設定了林場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在改革過程中,縣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制定了比較完善的改革方案。一是建立健全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國家所有、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林場依法保護經營的運行機制。二是定性定編定經費,明確國有林場公益性質,增掛國有生態公益林保護站。三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職工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應待遇,住房納入縣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四是妥善解決債權債務,通過縣財政核銷等多種渠道化解歷史債務。五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將國有林場水、電、路、房納入當地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享受相應扶持政策。六是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國有森林資源資產保值增值,維護生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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