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環保廳獲悉,日前,省政府發布《關于印發全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將通過建立全省排污交易市場,用市場調節來促進企業污染物減排。該工作方案的出臺,標志著我省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工作的啟動。
排污權是指排污單位經核定、允許其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通過在環境管理領域中引入市場機制,逐步實現環境容量資源從無償到有償的過渡,力求降低全社會治污成本,是我省環境管理領域深化改革的重要嘗試。
據了解,我省將在全省造紙、印染行業的排污單位開展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在全省火電、鋼鐵、水泥行業的排污單位開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F有排污單位要征收有償使用費,新建改建擴建試點行業項目要到市場上購買取得相應排污權。納入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范圍的企業,需購買排污權才能排污。
而環境質量未達到要求的地區不得進行增加本地區污染物總量的排污權交易。對限批區域的排污單位,不得從其他區域購入排污權;對超排污權排放、環保信用不良、環保掛牌督辦、污染源限期治理的排污單位,在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完成整改前,不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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