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自治區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要求大力推進火電、水泥企業脫硝工程,所有火電機組6月底前、水泥企業年底前完成脫硝設施建設并實現穩定運行。
《計劃》明確了2014年新疆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69.23萬噸以內,較2013年增長不超過2.5%;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71.65萬噸以內(含機動車),較2013年下降5%以上;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57.37萬噸以內,與2013年排放量持平;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4.12萬噸以內,與2013年排放量持平。
《計劃》要求,要加快工程減排,做好鋼鐵企業燒結機和球團設備、焦化企業、燃煤電廠、大型工業鍋爐煙氣脫硫設施建設工作,鋼鐵企業燒結機和球團設備年底前完成脫硫設施建設;要推進結構減排,加大落后產能、工藝和設備淘汰力度,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造紙、小焦化、小火電、小鋼鐵、小水泥、小電石、小建材、小冶煉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予以關停。
據了解,今年新疆氮氧化物重點減排項目共計172個,預計減排氮氧化物10.65萬噸,其中涉及火電發電機組脫硝項目77個、水泥脫硝項目44個、其他行業工程治理項目6個,關停小火電項目8個、關停其他落后產能項目37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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