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消息,據香港明報報道,證監會去年底興訟指2007年上市的群星紙業在上市前后夸大其營業額,要求群星向股民賠償損失,并成功獲高院頒令,凍結群星逾19.68億元本港資產。群星昨向高院申請解除凍結令,但即時被拒絕。
證監會一方指出,群星一直聲稱財務狀況良好,但占群星大部分資產的內地附屬公司山東群星紙業,早前卻被揭發已于今年2月在內地以資不抵債為由,申請清盤及展開重整程序,令人質疑群星所謂“盈利”的去向。
上市前后涉夸大營業額
證監會早前指摘群星隱瞞上述重大披露事項,令香港市場及證監會一無所知,亦令公眾股東利益受到威脅,上月底已取得法庭命令,為群星委任臨時接管人兼經理人。法官陳健強指出,有證據顯示事件或涉巨額欺詐,令人關注。
已停牌3年的群星紙業一方則稱沒有夸大營業額,反指證監會根據群星客戶的商業資料,間接推算群星的財務狀況,低估了群星盈利。法官最終拒絕群星申請解除凍結令的申請。
群星自被凍結資產后,已數度向高院申請解凍部分資金,應付日常營運等。另外,證監會申請把群星前主席朱玉國及其子朱墨群(群星前執董)加入本案被告之列,昨獲法官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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