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及外經貿部《反傾銷公開信息查閱暫行規則》的規定,反傾銷公開信息查閱室的接待對象為與案件有關的利害關系方或其代理人。
二、需要查閱公開信息的利害關系方必須提前一天與案件主管進行預約,外經貿公共信息服務中心(“中心”)不接待沒有提前預約的利害關系方。
三、查閱時間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四、前來查閱的人員不得將材料原件帶出閱覽室,如有需要,可以在“中心”進行復印。
五、前來查閱的人員必須遵守“中心”的其他規定。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200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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