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洲特種紙業(江西)有限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九江市生態環境局罰款人民幣55萬元整。 據公告內容,九江市生態環境局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取樣,2024 年 5 月 15 日九江南大環保創新中心有限公司出具檢測報告,發現 2024 年 5 月 4 日 10 時至 17 時該公司排口氨氮在線數據均高于其執行的廢水排放標準(5mg/L),最高值達到 10.2mg/L。執法人員對在線監控站房水質留樣器中的 8 個水樣委托九江南大環保創新中心有限公司進行檢測。2024 年 5 月 15 日九江南大環保創新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JJND2405012),顯示 7 個留樣瓶氨氮數值最高值為 11mg/L,超過該公司執行的排放標準(5mg/L)。 五洲特種紙業(江西)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構成了違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違規行為。罰款人民幣55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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