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2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銅版紙(Coated Fine Paper)作出第二次雙反日落復審終裁,裁定若取消雙反措施,涉案產品的傾銷及補貼對歐盟產業的損害會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決定繼續維持對涉案產品的雙反措施。裁定中國涉案企業反傾銷稅率為8%~35.1%、反補貼稅率為4%~12%,具體稅率詳見下表。涉案產品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4810 13 00、ex 4810 14 00、ex 4810 19 00、ex 4810 22 00、ex 4810 29 30、ex 4810 29 80、ex 4810 99 10和ex 4810 99 80(歐盟TARIC編碼為4810130020、4810140020、4810190020、4810220020、4810293020、4810298020、4810991020和4810998020)。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 2010年2月18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銅版紙發起反傾銷調查。2011年5月14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銅版紙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2010年4月17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銅版紙發起反補貼調查。2011年5月14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銅版紙作出反補貼肯定性終裁。2016年5月13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銅版紙發起第一次雙反日落復審調查。2017年7月4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銅版紙作出第一次雙反日落復審終裁。2022年6月30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銅版紙發起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 反傾銷/反補貼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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