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鄠邑區消防救援大隊在對轄區玉蟬工業區內的西安旺達紙業包裝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滅火器壓力不足、廠房內疏散通道被貨物占用、電器線路敷設不符合要求以及未提供消防安全軟件資料等消防安全隱患。 以上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消防人員依法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整改隱患。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西安旺達紙業包裝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