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雅安市名山區人民法院發布清算公告,2020年12月9日,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雅安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四川中達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指定該案由本院審理。管理人向本院提交宣告四川中達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的申請。查明,四川中達紙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4日,經營范圍為生活用紙、衛生紙生產、銷售;商品紙漿、化工原料(不含危險品)銷售。根據四川恒通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川恒通評資字(2021)58號資產評估報告,四川中達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破產財產評估結論為1659.6萬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評估為816.75萬元,機器設備為379.52萬元,土地使用權為463.14萬元,商標0.19萬元。對于各債權人申報的債權,管理人編制債權表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后,已經確認的無異議債權金額為23432895.24元,職工債權金額為646148元。四川中達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可供清償的主要財產已不足以清償其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符合破產宣告條件,管理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裁定:宣告四川中達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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