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SZ)公告,據悉,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分別于2014年和2015年與中冶紙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冶紙業”)先后簽署了《委托管理協議》和《委托管理協議補充協議》,委托管理標的為中冶紙業合法擁有的中冶美利漿紙有限公司(簡稱“漿紙公司”)83.37%的股權、中冶美利特種紙有限公司(簡稱“特種紙公司”)100%的股權、寧夏美利紙業集團環保節能有限公司(簡稱“節能環保公司’)60%股權對應的全部管理權益,年度委托管理費用為600萬元。 現鑒于委托管理范圍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原《委托管理協議》和《委托管理協議補充協議》部分條款并簽訂補充協議,委托管理標的由中冶紙業合法擁有的漿紙公司83.37%的股權、特種紙公司100%的股權、節能環保公司60%股權對應的全部管理權益變更為中冶紙業合法擁有的漿紙公司83.37%的股權、節能環保公司60%股權對應的全部管理權益。由于不再托管特種紙公司,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委托管理范圍后年度委托管理費用調整為每年3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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