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甘肅省商務廳發布“做好商務領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相關文件,明確了2020年—2025年一段時期內的重點工作任務,并公布了“禁止生產和銷售”的8大類塑料制品標準。 至2020年底 蘭州餐飲打包外賣服務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省商務廳要求,到2020年底,蘭州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省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市州(含蘭州新區)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至2022年底 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2年底,全省14個州(含蘭州新區)城市建成區商場、超市、藥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省縣城(市、區建成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至2025年底 所有賓館、酒店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2025年底,全省14個市州(含蘭州新區)城市建成區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城鄉接合部、鄉鎮、農村地區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各市州(含蘭州新區)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全省所有賓館、酒店、民宿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加大對綠色包裝的研發生產 從長期來看,省商務廳將在全省范圍內推廣使用布袋、紙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購物袋,鼓勵設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 督促電商、外賣等平臺企業加強入駐商戶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并向社會發布執行情況。 加大塑料棄物等可回收物收集和處理力度,完善再生資源可回收體系,加強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統計。 加大對綠色包裝研發生產、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回收設施投放運營等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 嚴格落實限制、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 禁止生產和銷售的塑料制品清單 1.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 2.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一次性塑料棉簽,不包括相關醫療器械; 4.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為起到磨砂、去角質、清潔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徑小于5毫米的固體塑料顆粒的淋洗類化妝品; 5.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6.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包括基于衛生及視頻安全目的,用于盛裝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連卷袋、保鮮袋等; 7.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包括預包裝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8.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飲料等食品外包裝上自帶的塑料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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