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發證日期為2019年12月4日,有效期三年。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將根據該文件打印并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稅收政策等相關規定,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的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內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按15%的稅率征收。 由于本次認定系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原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期滿后所進行的重新認定,因此對其目前的經營及已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沒有影響,也不會影響已披露的財務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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