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山東省濟寧市生態環境局任城區分局公布2019年7月環境行政處罰情況明細表,其中就包括濟寧市萬泰紙業有限公司,其罰款金額最高,罰款金額為40萬元。
根據環境行政處罰情況明細表顯示,2019年6月1日對濟寧市萬泰紙業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人工監測數據報告中2019年6月1日雨水管網外排口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濃度為113mg/L。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第八十三條罰款金額為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