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收到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群眾環境信訪投訴案件后,第一時間組織力量立行立改,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確保交辦案件整改到位。
針對灣嶺鎮白鷺湖小區附近300米左右一紙板廠存在排放廢氣問題,12日上午,瓊中環保部門召開會議討論,決定對瓊中華盛新人造板有限公司給予行政處罰,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產,對露天原料堆放場搭建遮雨棚并建圍欄,防止堆積物滲濾液外流污染環境,待整改完善后,經驗收合格,方可恢復生產;對該公司未落實環境保護配套設施擅自進行生產的環境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10萬元。
目前,瓊中華盛新人造板有限公司已經全面停止生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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