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紙業發布公告,于2017年7月21日,董事會已議決,向該計劃項下之三名經甄選參與者授予合共1677.4萬股獎勵股份,其中1597.2萬股獎勵股份將以發行新股份方式授予兩名執行董事,即王東興及王長海。以及80.2萬股獎勵股份將授予一名獨立經甄選參與者。
公告顯示,其中將授予執行董事兼主席王東興1276.2萬股,授予執行董事王長海321萬股。
此外,合共1677.4萬股獎勵股份相當于因配發獎勵股份而經擴大后公司已發行股份約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