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江蘇利民紙品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民紙品”或“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構成信息披露違規。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公司的時任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同時被出具警示函。
江蘇利民紙品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關于對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責任人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公告》顯示,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以下簡稱“《信息披露細則》”)第十一條之規定,構成信息披露違規。
對于上述違規行為,時任掛牌公司的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及信息披露負責人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第1.5條的相關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信息披露細則》第四十七條及《業務規則》第1.4條、第6.1條的規定,股轉公司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同時,對公司的時任董事長、董事會秘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針對收到自律監管措施的情況,公司高度重視并表示立即進行整改。公司向投資者表示歉意,并表示今后將更加充分地重視定期報告披露問題并吸取教訓,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目前,公司已在股轉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上披露了2016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公告。公司還表示,今后將按照《業務規則》等規定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善公司治理,誠實守信,規范運作。公司將進一步健全內控制度,提高全員合規意識和風險意識,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
公開資料顯示,江蘇利民紙品包裝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六條現代化紙板生產線,八臺套紙箱生產線,三、四、五色印刷機各兩臺套,是華東地區最大的紙板生產廠家。目前公司已于2017年3月29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功掛牌,公司將以新三板掛牌為契機,爭取2019年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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