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23個督查組共督查302家企業(單位),發現199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約占檢查總數的66%。存在問題的企業中,“散亂污”問題企業有71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23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27個,存在VOCs治理問題的7個。
為加強對督查工作的指導,4月21日至27日,環境保護部環監局、應急中心組成7個巡查組,對北京等24個城市強化督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巡查。巡查組檢查指導第一、二輪次督查交接工作,對被督查城市督查工作保障情況、督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巡查。
巡查發現,各被督查城市高度重視強化督查工作,對環境保護部督辦的問題嚴格按時限落實整改,為督查工作提供全力保障。各督查組認真負責,重點檢查了“散亂污”企業排查、臺賬建立和整治進展情況,同時根據環境保護部提供的高架源排放變化量等信息,開展固定源現場檢查。第一、二輪次督查交接工作順利完成,督查組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轉辦,并實行清單式管理,建立臺賬,掛賬督辦,逐一銷號,確保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為使督查工作常態化,防止問題反彈,環境保護部將繼續安排相關司局主要負責同志帶隊,每2周開展一次巡查,督促各級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