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官網獲悉,2017年5月2日,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署(FSIS)發布進口鯰魚(鲇形目)標示要求。
按照相關規定(9CFR557.14和557.15):進口鯰魚產品包裝(內包裝)需要標注如下9個方面信息:1.產品名稱;2.原產地名稱,如“某某地生產產品”;3.配料說明(含有2種或2種以上配料情況下);4.國外工廠注冊代碼(接受過檢查企業,還需標注接受檢驗標示);5.存放聲明(如“冷藏”或“冷凍”;6.凈含量說明;7.生產商或分銷商名稱地址;8.營養標示信息(適用于豁免情況的可免除標示);9.安全操作說明(如不是即食產品,或專門用于餐廳、酒店)。
進口鯰魚產品外包裝(大包裝)需要以下5個方面信息:1.原產地名稱;2.國外企業代碼;3.產品名稱;4.運輸或識別代碼(根據9CFR557.4發放給國外企業相關的唯一識別碼);5.存放說明(如:“冷藏”或“冷凍”),對于易腐敗變質產品提出的存放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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