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簡稱“水十條”)日前以市政府文件方式正式對外發布,提出10大類共42條措施,為常州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行動綱領。
據悉,常州市是江蘇省13個省轄市中最先出臺本地“水十條”的城市之一。
常州市“水十條”提出,到2020年國控7個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57.1%,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斷面水質優良比例較2014年提高15個百分點,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比例保持100%,喪失使用功能(劣Ⅴ類)的水體、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地下水水質保持穩定。
常州市“水十條”明確,將進一步健全水環境管理制度、強化環?萍贾巍栏癍h境執法監督、落實和完善經濟政策、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從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方面,給予治水工作推進強有力的保障,確保治水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文件同時明確,各區政府是治水責任主體,20多個部門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在全面排查全市7個國控斷面、25個省控斷面基本情況基礎上,劃分控制單元,系統設置市控斷面,全方位保障省控及以上斷面全面達標,通過強化地方黨委政府治污責任、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嚴格目標任務考核、構建全民行動格局等措施以及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等,落實地方政府責任,約束企業依法治污,健全公眾監督、輿論監督和司法監督相結合的環境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