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場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競價會,在福州市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舉行。福耀玻璃、漳州旗濱玻璃這兩家有富余指標出讓的企業,共交易排污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444.2噸,總成交額1400余萬元。據介紹,這是我省首次實現排污權交易。為何要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對本省大企業有何影響?昨日,記者就此展開采訪。
排污權可出售 企業治污更積極
據介紹,昨日在交易會上,我省有10多家企業參與競價。最終,成交二氧化硫485.2噸,成交金額344.3萬元;成交氮氧化物959噸,成交金額1064.7萬元。其中,福耀玻璃集團轉讓二氧化硫排污權485.2噸、氮氧化物排污權587噸;漳州旗濱玻璃轉讓氮氧化物排污權354噸。
排污權交易,對福耀玻璃集團等有何影響呢?省環保廳有關人士表示,對于福耀玻璃這類省內大型企業,政策出臺前,其通過加大環保投入、加強污染治理,形成的污染減排量,由政府無償調劑給當地其他新(改、擴)建項目使用,因此企業投入污染治理的積極性不高。新政策出臺后,企業通過減排形成的富余排污權,可無償用于本單位新(改、擴)建項目建設,也可出售獲利,大大提高了其治污減排的積極性。
8個行業先試點 2016年或全面推行
所謂排污權,是指排污單位經核定、允許其排放或交易的主要污染物的權利。排污權價格分兩部分,一是初始排污權有償使用費,由價格部門牽頭確定;二是交易價格,由市場決定,但不得低于初始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標準。
福建省環保廳有關人士介紹,今年省政府出臺《關于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見(試行)》,要求2014年的排污權交易,先行在造紙、水泥、皮革、合成革與人造革、建筑陶瓷、火電、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個行業試點推行,力爭2016年在所有工業排污企業中全面推行。
為何要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該人士介紹,企業生產排放的污染物,影響的是水、空氣等公共資源,此前排污權可以無償取得,企業不會珍惜所得指標,在環境資源承載能力不足時,占有指標的企業也不會自覺減少污染物排放。通過排污權交易,可以讓企業認識到排污指標也是企業財產,從而以經濟利益驅動企業主動減排,使污染總量控制目標真正得以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