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環保法”終于出爐。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修訂后的環保法,新環保法將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針對當前我國嚴峻的環境污染現狀,回應百姓對治理污染越來越強烈的呼聲,新環保法的誕生順應國情民意,將成為指導各地環境治理工作的法律利器。
細看這部新環保法,亮點頗多,懲罰夠狠,誠意十足。所謂“最嚴”,體現在一系列強制性懲罰措施上,包括允許對部分違法行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對于責令改正而不改的行為采取“按日計罰”制裁,對于履職缺位和履職不到位的官員要求引咎辭職等。重典治污,不僅可以破解環保執法不力的難題,而且可以讓執法必嚴的口號通過法制渠道真正落實為行動。
治理環境污染,需要政府、企業和公民多方齊心協力,擰成一股繩,嚴格執行新環保法。新環保法頒布,各地政府對環保將負有更加明確的監督管理責任;第三方環評和監督機構的責任得以規范;企業污染防治的責任更加強化,面對法律制裁,企業污染的沖動將得到有效抑制。
當前,浙江“五水共治”聲勢浩大,建設美麗浙江穩步推進,這與此次新環保法出臺的意義不謀而合。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決不能再走,新環保法首次明確“保護優先”的原則,通過嚴厲的法律條文,建立起環保長效機制。期待“最嚴環保法”落地有聲、執行有力,讓“天藍、地綠、水凈”常駐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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