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行業門戶網站
 首頁 > 新聞中心 > > 正文 搜索關鍵字       
廣州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企業稱影響不大
 
http://www.hnckzkzs.com  2014-03-10 珠江時報

  酒類包裝成本不得超過售價15%,消費者對購買包裝有選擇權,強制生產者銷售者回收包裝……近日,廣州市審議通過了《廣州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管理暫行辦法》,對容易出現過度包裝的月餅、茶葉、酒類、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商品包裝提出了“史上最嚴”的標準,違者最高將被罰款10萬元。

  《辦法》對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茶葉、酒類、保健食品、化妝品等日常消費品和月餅、粽子等6類節日商品的包裝標準都進行了細化,被認定為“過度包裝”的商品,廠家和商家最高將面臨10萬元的罰款。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辦法》規定,不管商品的生產地在哪里,只要商品進入廣州的銷售市場,就必須符合當地銷售、包裝等要求。而《辦法》將在公布之后的6個月實施,為相關企業留出緩沖期。

  對此,禮品生產企業佛山君有禮文化傳播公司董事長石樂華認為,目前只有上海、廣州等城市提出“限裝令”,南海整個包裝行業受“限裝令”的影響較小。

本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評論打印】【關閉
  我要評論 文明上網,理性發言!嚴禁對個人、實體、民族、國家等謾罵、誣蔑、誹謗!
 
用戶名   匿名發出 
  相關新聞  
  ·“分開銷售”能否根治過度包裝?  ·廣州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商品與包裝將分開銷售
  ·南京首次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處罰  ·上海質監局:過度包裝商品中近半為保健食品
  ·廊坊專項督查節日禮品過度包裝  ·香港超九成市民支持加強規管超市過度包裝
Copyright © 2000-2009.Beijing Luckcom Network Sci-Tech Co.,Ltd   
紙業網加入收藏夾
版權所有 恩佑科技 
010-60204993、18510100716
客服信箱:service@paper.com.cn
欧美一区二区三区香蕉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