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宣傳辦主任程紅今日表示,要賦予林權生產要素的功能,真正使農民獲得的林權從資產變成資本,確保農民獲得更多財產權利。
國新辦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等方面情況。國家林業局宣傳辦主任程紅在談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問題時表示,到目前為止,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主體改革,已經基本上完成。據統計,現在已經確權到戶的集體林地將近27億畝,占整個集體林地總面積的99%,大概有將近9000萬戶農戶拿到了林權證。通過這項改革,農民真正成為了集體林地的主人,也真正成為了集體林木的法人。從現在看,改革在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在培養農民成為市場主體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積極的實踐。
程紅表示,根據三中全會的部署和要求,下一步要緊緊圍繞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的主題,繼續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性的地位,堅持穩定土地承包關系,進一步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要在以下四個方面下工夫:
一是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特別是賦予林權生產要素的功能,使農民獲得林權是可抵押、可擔保、可流轉的,真正使農民獲得的林權從資產變成資本,這樣來確保農民獲得更多財產權利。
第二,穩定和完善農民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在確保林地性質不變的前提下,要規范推進,特別要推進林權的流轉,使林權流轉起來,一方面能夠使社會的生產要素向林業集聚,另一方面使農民在這個過程中獲得更多收入。
三是從林業部門來說,要減少行政審批。我們要根據三中全會的精神,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原則,來確定在推進林業發展方面審批哪些要下放,哪些要賦予地方,賦予老百姓。特別是對于老百姓很關心的采伐問題,要逐步推進改革。四是在政策方面,特別是要健全強林惠林的政策,使老百姓在政策的保駕護航下獲得林業的發展,在林業發展過程中獲得更多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