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上”、“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日前,在杭州市商標印制企業余杭片區培訓會上,122家商標印制企業集中“上大課”,接受了新商標法和商標印制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授課。
這場培訓會有一個直接的背景,那就是新修訂的《商標法》將于明年實施。新《商標法》對行政執法部門、對相關企業都提出了新要求。為此,杭州市工商局、余杭工商分局專門邀請和安排了區文廣新局和本系統有關專業人士為企業業者上課,就新《商標法》修改事項及商標印制企業五項制度(即商標承印審查制度、商標印制登記制度、商標標識出入庫制度、商標標識銷毀制度、商標印制制度)等進行了詳細講解。培訓課上,相關違法案例的闡釋和評析告誡印刷業主應該杜絕印制國家明令禁止的印刷出版物,不得超范圍經營印刷業務,不得承印非法出版物和違禁印刷品。
這場培訓會使商標印制企業對新商標法和商標印制相關法律法規有了深刻全面的領會,有利于企業進一步自覺規范商標印制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