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起草的進口廢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將實施,規定中明確提出,禁止將進口的廢紙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分選后再加工利用;不再審批年產1萬噸以下以廢紙為原料的造紙生產線。進口廢紙是我國主要的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類別之一,在允許進口的固體廢物中,廢紙審批量最大,實際進口數量也最多,以2012年為例,進口廢紙2827萬噸,占進口各類固體廢物總量的一半以上,由此也帶來了嚴重的環保問題。
環保部此次加強監管,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進口廢紙再加工對環境的破壞,保護了生態環境,同時,對國內造紙行業形成長期利好,將促進國內造紙行業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