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青島檢驗檢疫局連續檢出兩批出口的紙質食品包裝盒不合格,包裝件數20余萬件。經檢測,該批紙盒接觸食品的內表面熒光物質嚴重超標,遠遠超出了國家標準規定的不大于5cm2/100cm2的要求。青島局依法禁止該批貨物用于食品包裝。
經調查,該批貨物熒光物質超標的原因是企業采購了不合格的原紙。由于原木紙漿價格在每噸10000元以上,而再生紙漿一般在每噸5000元左右,因此一些不法廠家為了降低成本,使用再生紙漿和人工增白的方法達到與原木紙漿同樣美觀的效果。在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生產企業,一要加強對原材料供應商的管理,健全供應商評價和淘汰機制,杜絕采用低質價廉的原材料用作食品接觸的內包裝;二要不斷完善原材料的自檢自控,除要求供應商提供自檢報告外,還應常態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實驗室進行安全衛生項目檢測,以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從源頭上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