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國銀監會與國家林業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明確林農和林業生產經營者可以用承包經營的商品林做抵押進行貸款,實現了林業資源變資本的歷史性突破。昨日記者了解到,福建省林權抵押貸款試點走在全國前列,早在2004年就有金融機構“嘗鮮”,目前福建省已有多家銀行開通此項業務。
出臺《意見》鼓勵林權抵押貸款
《意見》規定,林權抵押貸款重點滿足林業生產經營、森林資源培育和開發、林產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相關的資金需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信用狀況和貸款用途等因素合理協商確定林權抵押貸款的期限,貸款資金用于林業生產的,期限要與林業生產周期相適應。這一舉措破解了各地普遍存在的抵押范圍偏窄,貸款期限與林業生產周期不匹配的問題。
為降低林農和林業經營者的融資成本,《意見》規定,對于貸款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林權抵押貸款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參照當地市場價格自行評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評估費;貸款金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項目,應堅持保本微利的原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此外,《意見》對規范林權抵押登記和林木資產變現提出了明確要求?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林權抵押登記或變更登記。貸款到期后,若借款人未清償債務,可通過競價交易、協議轉讓、林木采伐或訴訟等途徑處置已抵押的林權。
記者了解到,2010年實施的《福建省林權登記條例》也明確規定了林權抵押登記的具體流程,使得用林權證抵押貸款進一步受到法律保護。
福建省多家銀行已開辦
事實上,福建省銀行早已試點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福建是林業大省,森林覆蓋率達到60%以上。從2003年開始,福建省就在全國率先開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將集體林均分到戶,并以法律形式頒發林權證。福建省因此被列為全國唯一的林業改革與發展綜合試驗區。
在此基礎上,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推出了林權抵押貸款業務。昨日,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他們于2004年下半年率先在三明永安做成了首筆業務。近年該業務不斷增長,前幾年林權抵押貸款年均增幅達20%左右。目前業務覆蓋全省各地,但主要集中在三明、南平等地。截至目前,該社林權抵押貸款余額已達20億元。前幾年,該社的林權抵押貸款業務還被中國銀行業協會認定為支持地方的特色產品。
福建農信社并不是單行者,目前,我省農行、建行、中行等也推出了林權抵押貸款。此前,建行針對我省森林覆蓋率高的特點,對林業的生產周期、貸款期限、還款方式、擔保方式等方面進行研究,專門制定了《森林資產抵押辦法》,并試點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業務。截至2011年底,該行通過林權抵押方式已發放貸款17筆,金額達1.1億元。業內人士介紹,我省林權抵押貸款一直走在全國前列,目前全省各金融機構的林權抵押貸款余額近40億元,其中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的貸款余額就約占52%。
在榕一位銀行人士表示,目前該行林權抵押貸款業務期限最長約為10年。因林業資產相對難評估,其貸款成數一般不超過50%,貸款額度則沒有上限規定。貸款利率由各地機構自主決定,一般在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適當上浮。在貸款評估上,對金額較小的貸款項目由銀行依市場價格自行評估,大額的則需請專業機構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