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3年推進綠色制造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出臺,明確全省將圍繞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重點,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工業體系,促進工業文明和生態文明的協調發展。
按照《意見》的工作目標,2013年,云南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力爭達到65%。其中,粉煤灰綜合利用率達到40%、冶煉廢渣綜合利用率達到42%;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2.5%以上;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增長率達到7%;全省200戶工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完成150戶企業清潔生產評估和30戶清潔生產合格企業驗收;研究制定全省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工業企業指標評價體系;在全省40個省級重點工業園區繼續推進工業循環經濟工作,完善個舊國家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開展節水型企業評價,創建10戶節水型企業,繼續推進磷石膏制酸中試生產線的建設。
為促進工業園區發展循環經濟,《意見》提出,云南省將推進綠色制造和低碳技術的運用;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發展,開發應用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產業鏈接技術,推進清潔生產和污染集中治理。鼓勵和支持基礎工作較好的州市創建3~5個生態工業園區。對具有資源優勢和產業特色的循環經濟相關產業和項目給予優惠扶持。同時,將做好全省第二批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工作,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和技術;通過制定出臺《關于創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工業企業的意見》、《云南省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工業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及兩型企業驗收標準和驗收辦法、選擇20戶清潔生產合格企業啟動兩型企業創建工作。
為強化資源綜合利用,云南省將結合全省資源產業的特點,深入細致地研究國家在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各項優惠政策,創新、出臺在鼓勵共伴生礦、尾礦及大宗產業廢物綜合利用上的激勵支持政策。
在全面推行“兩證一庫一評估”的清潔生產工作機制的基礎上,云南將在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合格企業驗收工作,重點是在九大高原湖泊、南盤江、牛欄江、沘江流域和省級40個工業園區的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清潔生產合格企業驗收。
此外,云南省還將對冶煉、火電、化工、造紙、制糖等用水大戶加強節約用水的管理監督,指導、督促高耗水、高廢水排放企業引進或創新水處理、水循環利用的技術裝備,落實水處理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加強中水回用和循環利用。九大高原湖泊、南盤江、牛欄江、沘江流域、省級工業園區內企業切實加強工業節約用水管理,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