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爾多斯市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經過該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正式出臺。辦法共計38條,主要包括總則、流轉范圍和期限、流轉當事人、流轉管理、相關責任、附則等6個部分,流轉的范圍包括家庭承包及其它方式承包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的流轉,以及集體統一經營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使用權的流轉。
目前,鄂爾多斯市已經完成5772萬畝集體林地確權發證任務,全面完成了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集體林權制度的主體改革。但是,流程集體林權行為存在不規范、流轉合同糾紛增多、以及林地保護利用缺失等問題。《鄂爾多斯市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必將進一步加強我市林權流轉管理,保障廣大農牧民、林業經營者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集體林權流轉, 標志著以林權流轉為主要內容的配套改革工作將在我市進一步推開,必將極大地盤活全市近6000萬畝集體林地資源,使我市林業生產活力得以進一步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