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了一年有余的資產置換“保殼行動”突生變數,面臨退市風險的*ST美利重組再生變數。
*ST美利日前發布公告稱,由于重組方中衛市興中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中實業”)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向寧夏國土資源廳繳清其競得的梁水園煤礦區中東部煤炭資源采礦權首期款,因此暫時仍未取得該煤礦的采礦權。
而這也意味著,興中實業與*ST美利的資產置換仍無實質性進展。對*ST美利來說,此次資產置換保殼行動無疑是一棵救命稻草。連續兩年虧損處于退市邊緣的*ST美利隨時可能被暫停上市。
據悉,*ST美利與中興實業簽署《資產置換協議》已一年有余。美利紙業擬將估值約為10億元的部分經營性資產及負債與興中實業擬擁有的寧夏中衛市梁水園煤礦區中東部煤炭資源采礦權進行置換。不過,興中實業當時并未取得梁水園煤礦區的采礦權,而是在去年8月才從寧夏國土資源廳以25.57億元的價款競得。
公開資料顯示,興中實業曾向*ST美利承諾在2013年1月31日前向寧夏國土資源廳繳納首期20%共計5.114億元的采礦權價款。然而,如今已逾期兩月,興中實業僅支付了3.78億元,還有近三成現金尚未繳納。
依據中興實業與寧夏國土資源廳簽署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采礦權出讓合同》,興中實業繳清首付后才可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這就意味著中興實業可能將無法按期取得采礦許可證。
對此,有分析人士指出,興中礦業能否最終取得梁水園煤礦的采礦許可證還存變數,*ST美利借與中興實業資產置換來保殼的如意算盤恐將失算。
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名偉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興中實業逾期未繳清款項,已構成違約,當初其與寧夏國土資源廳簽署的合同很可能會被中止。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興中實業競得梁水園煤礦采礦權的成本價遠遠高于其對該煤礦的評估價。興中實業拍得的成本為25.57億元,而其對梁水園煤礦采礦權做的評估價值僅為3.45億元,遠高出22.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