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提高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意識,引導低碳生產和消費,規范和管理低碳產品認證活動,特制定《低碳產品認證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現印發施行。
《辦法》規定,低碳產品認證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前,應當依據低碳產品認證規則的規定進行再認證。
《辦法》指出,獲得低碳產品認證的產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應當在獲證產品或者其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印刷、模壓低碳產品認證標志?梢栽讷@證產品廣告、產品介紹等宣傳材料上印制低碳產品認證標志,并可以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縮小,但不得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