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集體林權制度明晰產權、承包到戶主體改革完成后,省委、省政府及時召開全省林改工作電視電話動員會議,認真總結主體改革工作,全面安排部署綜合配套改革。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進全省集體林權制度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和《關于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意見》,省林改領導小組制定印發了《全省集體林權制度綜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把各項配套改革任務分解落實到省直各有關部門,并確定了負責落實的責任領導。像抓主體改革一樣,繼續實行黨政“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加大力度推進集體林權制度綜合配套改革。
一、推進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制度改革,確保森林資源安全。甘肅集體林地90%以上是公益林,管護任務重。針對分林到戶后經營主體多元化,分散管護難度大的實際,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林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和農民意愿,采取個人管護、聯戶管護、輪流管護、委托管護等形式,加強農民的管護責任。同時,認真落實林業部門、鄉(鎮)政府、村級組織的監管責任,建立了政府主導和農戶參與相結合的雙重管護制度。
二、推進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放活經營權。在先行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甘肅省集體林木采伐管理辦法》,實行林木采伐分類管理:放開非林地林木采伐管理。由農民自主采伐。放活商品林。簡化審批環節,實行采伐限額公示制度,已為1260戶農民辦理了采伐許可證。管好公益林。禁止商業性經營為目的的采伐作業,按照林木生長的需要,經過審核審批,允許進行撫育性采伐,促進林木生長。
三、推進林權流轉制度改革,落實處置權。省委、省政府召開了全省農村土地和林權流轉工作會議,省林業廳制定了《甘肅省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鼓勵和支持農民在不改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已流轉林地148.62萬畝,實現年度流轉金額4458萬元。實行林地流轉最低保護價制度,加強流轉管理,規范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以林地的有序流轉促進林業生產的規;洜I。靈臺縣村民馬明舉,租賃本村572畝林地,投資40萬元,建起了全縣第一家林下生態養殖場,不到5個月第一批生態雞出欄收回前期投資,還盈利20萬元。在他的帶動下,不到一年時間,周邊22戶群眾養殖生態雞25萬只,并成立了富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參社農戶118戶300多人,合作社凈收入30萬元,參社群眾人均分紅1500元。
四、推進財政支持林業發展制度改革,用政策調動農民的積極性。認真執行公益林補償政策,按照“產權到戶、補償到戶”的原則,將中央財政下撥的集體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和納入天保二期工程范圍的集體公益林補償資金,采取惠農補貼“一冊明、一折統”的方式,給承包農戶已兌現落實補償1.93億元。初步建立了地方公益林補償制度。改進造林補貼方式,通過提供苗木支持、建立“以獎代補”、“先造后補”等獎勵機制,鼓勵農民認真履行承包合同規定的造林綠化義務,積極開展植樹造林活動。全省農民利用承包林地累計造林172.17萬畝,完成樹種改優39.4萬畝,促進了森林資源的可持續增長和局部生態環境的逐步改善。
五、推進林業投融資制度改革,創新金融支撐林業發展新機制。研究制定了《甘肅省林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各級林業部門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配合,廣泛宣傳發動,解讀林權抵押貸款對象、貸款條件、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政策規定,已辦理林權抵押貸款11.76億元,解決了2萬多農戶發展生產缺資金的問題。采取省財政補貼、縣財政配套、群眾自籌的方式,在6個縣開展了政策性森林保險試點工作。
六、推進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高農民經營林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有43個縣成立了縣級林業綜合管理服務中心,為農民發展林業提供一站式綜合服務。研究制定了《關于促進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建設的實施意見》,通過政府引導、政策扶持、黨員領辦、大戶帶辦、農戶聯辦,組建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578個,解決了政府“統”不了、部門“幫”不了、農戶“辦”不了或“辦起來不合算”的事情,降低了生產流通成本,增強了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集體林權制度綜合配套改革的有序開展,推進了林業經營管理體制機制的不斷創新,為林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注入了強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