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新近印發的《福建省造紙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2011-2015)》中,明確提出湄洲灣地區深水港口資源豐富,港灣水動力條件較好,基礎設施相對完善,較適合于林漿紙一體化產業基地建設,因此將其規劃為沿海林漿紙一體化發展地區,擬建設亞太資源集團福建林漿紙一體化和泰盛紙業等重點制漿造紙項目。
造紙工業資金技術密集,規模效益顯著,具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發展潛力,且產業關聯度高,對林業、農業、環保、印刷、包裝、化工、機械制造、自動控制、交通運輸等相關產業發展具有明顯的拉動作用。立足湄洲灣東吳、泉州灣外等沿海重點港灣水動力條件較好的區域布局上馬新制漿造紙工業項目,建設莆田東吳大型漿紙基地,引導造紙企業向專業園區集中,正是基于優化臨港區域布局的總體設想考慮的。
為確保總體發展目標的實現,相關的政策配套措施及扶持措施也全面出臺。如完善激勵機制,推進節能減排。對環保先進企業進行鼓勵或獎勵,在排污指標分配、建設項目核準等方面給予傾斜。對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實行限期治理整頓或關閉停產,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停止土地供應,不得發放貸款。嚴格執行國家及福建省淘汰造紙行業落后產能有關規定,提高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學合理的企業關、停、并、轉的退出和補償機制。鼓勵造紙企業對制漿黑液、高濃廢水、污泥和廢渣等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循環利用。
支持廢紙回收利用,鼓勵綠色消費。對制漿造紙企業以三剩物、次小薪材、農作物秸稈等為原料生產產品的稅收優惠政策加以落實。在開發原生紙漿的同時,繼續支持廢紙回收和回用造紙的工作。培育和扶持大型廢紙回收企業,探索廢紙回收利用發展模式。建立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制定鼓勵政策。政府優先采購使用以廢紙或一定比例廢紙為原料制造的紙產品,制定政策鼓勵消費者購買廢紙利用再生產品。研究制定促進進口廢紙和提高廢紙回收率以及造紙行業利用廢紙造紙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在金融支持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擴大造紙行業間接融資的同時,逐步提高直接融資的比重。進一步增加商業銀行貸款規模,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重點支持經濟實力強、市場潛力大的項目和企業,積極幫助這些企業通過技術改造提升技術水平,提高競爭力。對一些基本面較好、信用記錄較好但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企業給予信貸支持,允許將到期的貸款適當展期。充分發揮和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支持符合條件的造紙企業在境內外發行股票并上市;鼓勵已上市造紙企業充分利用增發股票、配售股票、發行可轉換債券等再融資形式籌集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造紙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開拓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