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出《關于做好第六輪新聞出版行政審批項目取消調整后續工作的通知》,包裝裝潢印刷企業設立、印刷企業兼并等5項與印刷企業相關的行政審批權將進一步下放。
通知稱:“2012年10月,國務院發布《關于第六輪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其中涉及取消新聞出版行政審批項目4項,下放5項。新聞出版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和調整,是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和要求,深化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依法行政、管理創新和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舉措!
本次取消的新聞出版行政審批項目4項:
1.期刊出版增刊審批;
2.被查繳非法光盤生產線處理審批;
3.電子出版物制作單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電子出版物審批;
4.設立專門從事名片印刷的企業審批。
下放新聞出版行政審批項目5項(由省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下放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1.設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審批;
2.印刷業經營者兼營包裝裝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審批;
3.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變更印刷經營活動(不含出版物印刷)審批;
4.印刷業經營者兼并其他印刷業經營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業)審批;
5.印刷業經營者因合并、分立而設立新的印刷業經營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業)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