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ST金城股東剛剛再次聯手否決了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中涉及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僅僅4天,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對公司的重整計劃作出強裁。這是繼*ST廣夏之后,又一家重整計劃遭遇雙否的公司被法院強裁處理。
公告稱,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ST金城于10月15日向錦州中院申請批準《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并于10月16日收到錦州中院(2012)錦民一破字第00015-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
根據重整計劃,最終*ST金城超過10萬元以上的普通債權人的清償比例僅為5%。根據公司提出的經營計劃,未來*ST金城剝離低效資產;整合造紙及化工資產;完成紅液蒸發系統技改項目,公司稱,目前該項目已基本竣工,進入試生產階段,即將正式投產;新建粘合劑深加工項目;并將獲得重組方贈予資產——恒鑫礦業公司10%股權;根據承諾,未來重組方擬注入資產的評估值不低于15億元,且至少包括其持有的恒鑫礦業公司全部股權。
*ST金城重整計劃的推進舉步維艱。在9月24日的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會議上,公司的重整計劃被雙雙否決,其中債權人組的通過率相當低,普通債權人組經過兩度表決,僅代表25.87%債權總額的債權人同意了重整計劃。而出資人組會的通過率稍高,達60.71%;诖,*ST金城快速調整了方案,從大小股東一刀切式的讓渡變為第一大股東錦州鑫天紙業有限公司讓渡30%,小股東讓渡22%。然而這一方案依然沒能讓股東滿意。在12日的出資人二度表決會議上,對于新方案,只有63.62%的股東選擇通過,依然沒能超過2/3。
因此,這倒逼*ST金城走上了強裁之路。破產重整專業人士表示,雖然法院有強裁的權力,但同時也會參考債權人和出資人的通過比例,從*ST金城的出資人通過率來看較為接近2/3的水平,因此法院強裁的壓力并不算太大。